正所谓爱之深,世界所有都抵不过对方一笑,于是乎男女朋友在热恋期间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给对方。
更何况是钱这种身外之物,但是在分手之后又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没有得到收获,想让对方补偿自己,此刻,一方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呢?
何为敲诈?敲诈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等,从一个不情愿的人手中索取财物。也就是说,一方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要满足以下条件:
1、敲诈是行为人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理由的或者说不法目的索要财物,而情侣间的分手费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时间被耽误了、损害自己精神损失等,要求对方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
2、敲诈行为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侣之间索要分手费往往会闹僵,索要一方说出一些气话也所难免,例如说你不给分手费,我就怎样怎样之类的话语。但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这样就是敲诈了,因为敲诈还有金额的规定。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多次敲诈才涉嫌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该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即,对方在索要分手费的时候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但如果只索要500块钱分手费,也不能说对方是敲诈勒索的。
无论什么情况,一旦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最好采用报警的方式,但是单就情侣分手索要分手费的问题,建议双方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一方碍于情面不想跟对方谈,找个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