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需要具体分析情况才能够明确案子是否已经结案了:
(1).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立案后进行二审;
(2).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再审;
(3).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绝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所以,判决下来了,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的,结案;另外,被告未按判决期限履行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履行义务的,结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