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自己有一套商品房,恋爱期间,女朋友一直要求我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我不放心就没有过户。
后来我们结婚了,婚后我老婆又提起了过去。我觉得婚后财产是共有的。三年前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她一人所有。最近发现她好像和小三有一腿,没事就和我吵架。我现在可以取消礼物拿回房子吗?
这个房产的赠与很难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具体来说,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办理房产证之前,撤销赠与。但如果在办证后想取消赠与,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不认为你的情况是。也可以参考以下法律。
我还需要提醒你,这套房产虽然在你妻子名下,但仍然属于你和她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 (2)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