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仲裁属于公检法的问题存在疑惑。实际上,劳动仲裁并不属于公检法范畴,而是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在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的,其职责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而公检法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是处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机构。
因此,劳动仲裁不属于公检法的职权范畴,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当然,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虽然不属于公检法职权范畴,但是其在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