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期限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是指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但是它是否有期限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可以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最长延长三十日。因此,劳动仲裁是有期限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劳动仲裁期限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申请,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日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作出裁决的,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当事人申请延长期限,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最长延长三十日。但是,如果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作出裁决的,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因此,劳动仲裁是有期限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当事人需要及时提出申请,否则将会影响劳动仲裁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