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2023-09-24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710
核心提示: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搞好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搞好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特制定实施细则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通过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员工依照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搞好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通过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员工依照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履行。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

1、公司所属员工均需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时,由公司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限期;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及解除;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8、双方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均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及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公司和员工签字盖章,双方各保存一份。

5、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的员工方具有上岗资格。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延长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工作需要,双方需要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届满即应终止执行。

2、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变动员工工作及岗位,员工应服从。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予以延长或变更:

⑴在劳动合同期内,发生工伤造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患精神病、癌症等严重疾病或残废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应视情况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可延长到规定的哺乳期结束。

⑶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和新接收的毕业生,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等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

⑷公司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状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⑴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用人部门认为员工现工作不适合,并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原工作部门进行撤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公司安排的;⑷对工作不负责、不努力,经多次批评教育,工作业绩仍较差的;

⑸责任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⑹违反公司规定,影响、损害公司利益的;

⑺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⑻员工被除名、开除、劳教、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⑴在试用期内,本人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⑵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⑶本人要求调离,经公司同意的;

⑷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⑸属于随军和组织调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和员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⑴担任本公司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工作尚未完成的;

⑵因公负伤在家治疗的;

⑶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⑷与公司的债务尚未结清的。

七、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内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由企业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期。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加发工资。

3、在合同期间内员工享有婚、丧、产、探亲、公休假和国家规定的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公司为全职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保险。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的规定。员工享有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

4、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退休金时,按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劳动争议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股东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若与国家及上级今后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均以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2、本实施细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3、本实施细则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执行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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