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但是,很多人对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劳动局盖章的问题存在疑问。
首先,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合同期限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不要被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所迷惑。
其次,关于劳动局盖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一式两份交由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局盖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送往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送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一式两份交由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不要被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