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给人造成伤害的,在主张赔偿时要确定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即要经医疗事故鉴定相应的级别。不过,因为进行鉴定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所以需要为此支付鉴定费用。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支付原则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时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以上便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支付原则,如果还对这个情况搞不清楚的,建议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