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要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犯本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行为人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法定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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