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向市鉴定办(工伤保险员工按规定向本辖区的社保管理处或管理站)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材料;
3.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就下达鉴定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就下达补齐材料通知书;
4.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5.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6.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到原鉴定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
7.若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就工伤补偿。若对鉴定结论不服,须在领取复审结论后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鉴定)。
1.员工向市鉴定办(工伤保险员工按规定向本辖区的社保管理处或管理站)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材料;
3.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就下达鉴定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就下达补齐材料通知书;
4.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5.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6.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到原鉴定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
7.若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就工伤补偿。若对鉴定结论不服,须在领取复审结论后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