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2023-09-2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810
核心提示:同居在我国的法律和审判中一直处于尴尬的地位,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利等纠纷一直是法院审判的

同居在我国的法律和审判中一直处于尴尬的地位,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利等纠纷一直是法院审判的难点。这些案件需要根据什么法律规定处理?同居有什么法律风险?

什么是同居?法律意义是什么?

同居是指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上,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和伦理观念的改变,同居作为婚姻之外的一种性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

然而,同居在我国的法律和审判中一直处于尴尬的地位,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利等纠纷一直是法院审判的难点。这些案件需要根据什么法律规定处理?同居有什么法律风险?看法官给出了什么建议。

法律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

[案例]1998年,王女士与郑先生同居。2000年,王女士与前夫离婚。2003年,郑先生以王女士的名义出资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1号房。2004年,王女士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2007年,郑先生与前妻离婚。后来王女士就和别人交往了。2015年,郑先生以双方共同生活,1号房为双方共同财产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投资情况和王女士的过错分割1号房(房屋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按照郑先生实际投资比例支付房屋赔偿金)。

王女士辩称,在郑先生主张的同居期间,双方已结婚,不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1号房是他购买的,房产证也在他名下,故不同意郑先生的上述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先生、王女士与其配偶共同生活。基于这种特殊关系,2003年王女士购房时,郑先生的出资应视为赠与,赠与的是相应的购房款,而非房屋所有权。既然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完成了赠与,我们现在主张分房的实质就是取消赠与。因其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的解释

同居是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自愿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郑先生主张与王女士共同生活,并要求分割其购买的房屋。这种主张的成立必须以双方未婚为前提。同居时双方有配偶的,不能适用同居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也建议当事人选择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以充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如果一定要选择非婚同居的组合,那么在同居之前,双方一定要考虑清楚同居的理由和利弊,订立一份“非婚同居协议”,通过合同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权利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有据可循。

信息源:https://www.16jixie.com/news/show-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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