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程序如下:
(一) 首先是到公证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二) 其次是公证机关向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如下:
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屋产权状况;
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4、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其中审核的内容有: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
(2)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3)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
(4)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三)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