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