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少数民族的规定一般为,男性的结婚年龄不早于20周岁,女性的结婚年龄不早于18周岁。
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居住在少数民族的汉族人。
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汉族人结婚年龄一般按照汉族结婚法定年龄。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
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