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男,1988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00000。
乙方:李思,女,一九八七年八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34567890000001。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合法登记为夫妻。甲方通过婚前贷款购买了位于[]的房产(以乙方名义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为:[],以下简称“该房产”)。现就房产事宜,经协商,本着公平、自由的原则,就双方婚姻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婚后共同遵守:
1.上述房产为乙方个人所有,与甲方无关,银行按揭余额由双方偿还;
二。甲乙双方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处留存一份。该协议将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和手印):
年日
乙方(签名和手印):
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