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未经宣告的,有可能转为有效婚姻。那么,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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