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确定方式,一般是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来确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确定。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遗产。法定继承按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二、子女继承权的规定有哪些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三、子女继承有没有先后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父母,配偶,子女的继承顺序都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也是一样的。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头如果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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