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的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不分先后,其配偶、子女、父母应当依法平均分配遗产。
适用法定继承时,遗产应按下列规则分配:
(1)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
②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相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130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30条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该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配或者少分配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二。侄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为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遗产的情况,但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遗产的,不适用。
简单来说,侄子有代位求偿权有三个条件:
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赠协议;
2.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直系血亲不继承;
3.侄子的父亲或母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则没有侄子(除非遗赠给TA)。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的孙子女还健在,那么就没有侄子。
如果满足了第一个和第二个条件,如果侄子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还健在,就轮不到侄子了,因为他们的父母会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满足第一、第二个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侄子的父亲/母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晚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可能发生侄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我国法定继承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在先,也就是继承法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继承顺序的当事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具备继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