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了,肯定会分养孩子的问题。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个一起生活,而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将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国家对此也有规定。那么,国家是如何规定孩子抚养费的呢?下面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国家是如何规定子女抚养费的?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应当负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育儿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儿童保育费用的金额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儿童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母根据其收入状况分为:人。
(1)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的数量一般可以是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和奖金。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 (1)根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年收入确定托儿费的多少。
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确定的平均年收入和生活费。
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有重大疾病的儿童,或残疾儿童,可适当增加。
什么情况下可以暂扣维修?
1、生意量好,达成协议。
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如果一方不付出支持,另一方肯定要付出更多的支持,这样才能保持孩子的成长条件不变。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不给另一方多给,那么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双方往往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所以只能在法庭上起诉。一般来说,无子女抚养的离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付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数额支付,且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能力抚养的。
(2)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养的付方,丧失经济能力,无力支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约定或判决给付。
(3)子女直接抚养并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生父或生母支付的金额不能减少。
国家如何规定子女抚养费?离婚时,双方可以讨论孩子抚养费,共同讨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字,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对协议有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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