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应该如何认定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一般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该回复于2023-04-07整理
公司章程拟定服务代写
专业律师代写,3天内不限次数修改,满意为止
?899
律所价:¥2000-10000
立即购买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相似问答推荐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咨询我
李鹏飞律师
帮助人数:14911地区:新疆-乌鲁木齐你好,你的问题描述不清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你好,我借给别人钱,没约定履行地,起诉时履行地怎么算咨询我
董勤铭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048地区:吉林-长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如果您是在您的所在地交付的现金,您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您所述情况涉及管辖权的,不是必须以履行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反馈
回复有误未解决问题法条过时问题不通排版错乱其他错误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27万注册律师在线解答
推荐:广东律师肇庆律师合同审查律师广东合同审查律师肇庆合同审查律师
相关咨询
双方非本地人发生了合同纠纷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能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对方吗李远萍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签订地是明确的,可以争取在合同签订地立案,具体需要根据合同性质确定。如有疑问,可点击头像联系。2021/01/2916:41:00
双方不在统一地区,约定当地仲裁,是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还是另一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广东硕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复: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3/03/2519:53:20
在管辖权中,因为加工承包问题,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怎么弄呢?蔡春师回复:
你想怎么解决2023/06/1616:06:00
当事人事前约定合同纠纷由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是合同没有履行,约定管辖是否有效张宝晨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约定管辖仍然有效。2021/10/2407:57:30
最新法律咨询
2023-04-07四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样告人
四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样告人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4-07黑龙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怎样证据收集
黑龙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怎样证据收集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4-07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应该如何认定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