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观点:个人需赔偿单位有几点
1:合同约定若提前终止合同需赔偿;
2:在离职前刚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得到公司特别赞助的一些晋升学习;
3:离职因个人因素明显致使公司受损的。其他不予赔偿;
关于新法旧法问题就不大,只要现在发生的问题都已更新的法为主;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退出的;
社保一些只能退出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