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计税,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1986年的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8%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产税改革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意见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