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乔迁之喜,迁居新房一直都是我国国人所追崇的喜事,所以大家都会十分重视。不仅在搬房屋的时候会注意,买房子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房屋买卖手续怎么办理?二手房屋买卖手续有哪些呢?办理房屋买卖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房屋买卖手续的知识。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房屋买卖手续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二手房买卖手续:
办理流程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2.外省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3.军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4.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5.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7.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共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8.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9.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
委托证明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转让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5.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6.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7.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8.出卖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出卖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家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家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有着特别的意义。所以,我们国人对于房屋的有着特别的需求,很多人有钱都会选择买房,甚至有些人为了赚取利益,通过炒房来实现暴利,于是国家就出台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抑制炒房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