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房屋租赁的,按规定是要就收益缴纳税费的,即房屋租赁税金。所以有出租自己房屋的,要确定房屋租赁税金的计算,那么,房屋租赁税纳税手续怎么办理?具体步骤要怎么走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房屋租赁税纳税手续
房屋出租人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纳税、开具票据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同时向出租人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商业用房出租的(包括大市场、写字楼)同时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权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公证;转租房屋的,还需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农民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如房屋出租人提供的材料不全,可凭当事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先行办理纳税手续,开具票据。
房屋租赁需缴纳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税收,均由出租人承担。房屋租赁手续费标准为:住宅100元、件;非住宅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200元每件,大于1000平方米的300元每件。房屋租赁税的综合征收率分别为:内资单位17.65%、外资单位17.15%、个人(含外籍人士、华侨和港、澳、台人员)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租赁税纳税手续的办理,对此还有不明确的,建议必要时可以找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