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人是指哪些人,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在国外怎么办 房屋继承人有哪些

   2023-09-28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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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房屋继承人是指哪些人,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在国外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也是无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在国外可以向申请公证,再办理房屋继承权证明书,最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即可。

  房屋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国外的房产继承房产的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华侨或外国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其次,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  最后,申请人凭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继承人可以将房产转移。但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有房产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提示,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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