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物业是很多业主都会遇到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下面是具体的问题解答。
首先,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投诉。物业服务主管部门一般是指区、县级政府的物业服务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府官网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主管部门网站查询联系方式。
其次,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般是指市级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府官网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联系方式。
最后,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反了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指市级政府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通过政府官网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联系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履行或者不规范履行职责的情况,业主有权向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投诉。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干扰业主行使投诉权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业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并且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干扰业主行使投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