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等。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3-04 14: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