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警告、罚款不足以惩罚。因此,法律对其设置、实施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在10天以内,严重者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公告后,被处罚人及其亲属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停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