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18岁一般不需要监护人。但如果成年人(即已满18周岁的人)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人按照顺序担任其监护人。未成年的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3-04 15: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