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
1、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不可以撤销已生效判决。如果认为法院生效判决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二、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2023-03-04 15: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