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分期是一家提供消费分期服务的公司,其宣传口号为“不用就不还款”。然而,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根据中国法律,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来分期的“不用就不还款”宣传口号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提供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来分期的“不用就不还款”宣传口号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错误的消费观念,从而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按照来分期的宣传口号行事,不还款,将会给来分期造成经济损失,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来分期的“不用就不还款”宣传口号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不应当轻信此类虚假宣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