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一种常见的违约行为,但如果欠款人拥有商铺,是否可以通过保全商铺来抵消欠款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全商铺是指法院对商铺进行冻结、查封等措施,以确保商铺的价值不会被损失或转移。但是,欠款人拥有商铺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保全商铺来抵消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可能丧失或者难以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抵消欠款。因此,欠款人不能通过保全商铺来抵消欠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商铺可以作为担保物,但是,商铺作为担保物的前提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担保关系。如果欠款人并没有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担保关系,那么商铺就不能作为担保物来抵消欠款。
因此,欠款人不能通过保全商铺来抵消欠款,如果欠款人拥有商铺作为担保物,则需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