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同。2.收集证据的目的不同。3.证人作证的态度不同。4.收集证据的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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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证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都一样有的吗? 2、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是谁进行调查取证质证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都一样有的吗?
都一样有,但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是谁进行调查取证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应当根据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所以案件的调查取证人员是承办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如果需要异地取证的,可以委托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取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应当根据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可以根据需要请求法律援助机构出具必要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有关机关、单位进行协调。第二十八条法律援助人员认为需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向作出指派或者安排的法律援助机构报告。作出指派或者安排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请求调查取证事项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协作。法律援助机构请求协作的,应当向被请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发出协作函件,说明案件基本情况、需要调查取证的事项、办理时限等。被请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协作。因客观原因无法协作的,应当向请求协作的法律援助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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