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证据清单的要点就是,要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什么。
(1)证据名称:表明证据应该是属于什么表现形式,比如书证、物证等;
(2)证据来源:表明所搜集的证据的来自于何处,其目的是保证证据的合法性;
(3)证明事实:表明该证据证明的事实主体是什么;
(4)证明对象:表明证明的对象是什么;
(5)证据页数:表明证据的数量,以增加证据的相关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