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离婚官司律师)

   2023-09-30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680
核心提示:律师解答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

律师解答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4、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5、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6、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7、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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