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犯罪嫌疑人开庭自我辩护如何进行,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犯罪嫌疑人开庭自我辩护如何进行
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
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通常实务中,涉及刑事案件的开庭辩护,尽量还是建议专业的律师进行辩护,更有助于从轻、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一)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方面的完善
1、明确辩护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2、会见权、通信权的保障⑴设定公安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告知义务。
⑵对会见的时间和条件给予保障
3、讯问在场权的设置及保障
4、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⑴在调查取证方面,应赋予辩护律师请求法院授予调查权。
⑵在阅卷树方面,应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二)辩护律师人身权利保障方面的完善
1、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指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职能时,所发表的辩护言论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2、拒绝作证权。
拒绝作证权,是指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其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不利于已方当事人的案件事实的权利。
3、拒绝扣押及限制搜查权。
扣押和搜查是侦查机关常用的侦察手段,由于律师职业的保密性要求,故而许多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有证据表明辩护律师有隐匿被告人犯罪重证据的重大嫌疑,不得因律师参与该案的刑事辩护而对其办公场所和住宅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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