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才能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离婚诉讼终结后,如不服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收到调解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判决或调解书生效。提醒您,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必须经过调解程序的原因是:
1.通过调解,双方可以沟通思想,从而达到缓和、消除矛盾、相互理解的目的;
2.通过调解,开展法治道德宣传,督促双方明确权利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
3.通过调解,双方可以在法律和伦理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己,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
离婚的过程是: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主管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听证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期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