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发书面通知书给企业吗?

   2023-02-16 18410
核心提示:建议额外发书面通知书给企业负责人,包括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聊天记录。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
建议额外发书面通知书给企业负责人,包括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聊天记录。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标签: 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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