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离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房屋登记申请书;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三、满足税费减免的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税费减免申请;
四、办理房屋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离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房屋登记申请书;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三、满足税费减免的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税费减免申请;
四、办理房屋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