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撞责任条款的含义
碰撞责任条款(Collision Liability C1ause),是海上保险市场最早、普遍常用的条款之一,指的是海上船舶保险中关于被保险船舶在航行、停泊期间,保险人明示承担的由于碰撞或触碰(Contact)等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
二、碰撞责任条款的性质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保险人执行船舶保险业务的规章,一经保险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即具有法律效力。碰撞责任条款是船舶保险的扩展承保责任条款。因而保险公司对碰撞责任的赔偿则在船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国际保险市场上通用的伦敦保险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对船舶碰撞责任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船舶与船舶的碰撞或船舶与另一船的锚链或另一船的缆绳相撞。除此之外,均不属于碰撞责任范围。
三、碰撞责任条款的主要内容
碰撞责任条款即附在船舶保险的一切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6年1月1日修订的船舶保险条款规定:本保险负责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而引起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并包括法律费用。但人身伤亡或疾病责任,被保险船舶所载的货物或财物或其所承诺的责任,清除障碍物、残骸、货物或其他物品的责任,与被保险船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之外的任何财产或物体的污染或沾污包括预防措施或清除的费用,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费用均不在碰撞责任范围之内。对双方互有过失碰撞的责任包括当被保险船舶碰撞物体时的责任,除一方或双方船东责任受法律限制外,其赔偿按交叉责任原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