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损害赔偿是少不了的,要修复污染的环境,那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要不要公告?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是否需要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时,人民法院应当公告协议内容,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二十条 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公告协议内容,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确认协议有效。裁定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企业违法排放废气造成果树死亡,要怎样索赔
生活中,企业违法排放废气造成他人果树等经济作物损害的,受害人依照侵权责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要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都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要求违法企业赔偿损失:
1、与企业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受害人收集企业违法排放废气的证据,及自身实际损失的证明,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地索偿。
2、当双方协商不成时,让当地环保局、政府、甚至村委会等协助调解,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敦促其积极解决纠纷,有助于受害人追偿损失。
3、让专业律师介入进行磋商。律师不但拥有专业知识,还有丰富的维权索偿经验、谈判经验,既显得正式严肃,让人知道受害人非常重视此事,又利于受害人追偿到最大的金额。
4、到法院进行起诉。工厂违法排放废气属于严重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维权索偿,这也是受害人最后最有效的选择。
当然了,受害人选择到法院起诉索偿的,应该准备以下的证据资料,因为在法院诉讼中,只有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才能够胜诉。
(1)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例如照片、录像、录音,环保部门的处罚记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等。
(2)被侵权人的损害。如果树死亡的照片、物价部门的价格鉴定等。
(3)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如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双方的距离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