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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如下: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变更抚养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提醒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权变更是没有诉讼时效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父母只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权,对于劳动能力正常的子女是没有抚养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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