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事会的表决规则,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基本上都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
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审查公司的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责的情况,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如董事会未能按照本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则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根据本法案第151条的规定,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就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询问或建议。未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对其进行调查;如有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方式提供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