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应当符合计划生育,不得生育子女。如果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处罚吗?对于这个问题,通讯会做出回答。让我们来看看。一、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不属于。违反《民法典》者,社会抚养费特别处罚。社会抚养费将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支付。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征收,这是有区别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强制征收的。
第三条:公民生育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础,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确定征收金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加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费用,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四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由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中止;但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可见,社会抚养费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征收,属于行政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看完以上内容,如果您还有一些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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