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希望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长。孩子小的时候需要父母的支持,父母老了也需要孩子的支持。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离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不随离婚而消失。
一、子女抚养费具体有哪些?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按下列标准支付;
1.如果你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照你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缴纳。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幼费数额;
3.如遇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在离婚纠纷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一般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依据。
二。常见维护付款问题的疑难解答
1.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吗?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月或定期支付,或按季或按年收益支付。
2.可以要求一方承担全部赡养费吗?
如果有共识,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孩子所需的费用,从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允许的。但上述协议达成后,如果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状况确实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支付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3.孩子成年了还需要给赡养费吗?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但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赡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养活自己的;
(2)还在学校读书;
(3)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三。什么情况下孩子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母有支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儿童保健费原有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求已超过原数额的;
(3)其他应当补充的正当理由。
四。如果孩子改姓,父母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不能因为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的姓氏,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s2/】五、继父母、养父母是否应向继子女支付抚养费?
父亲与继母或母亲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已由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可以不支付继子女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法律也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如无异议并与该子女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离婚后,由双方负担子女抚养费用;相反,夫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如果始终遭到另一方的反对,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以不承担抚养费,由收养方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后收养的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前,应当依照《父母子女法》的规定承担子女抚养费。
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让另一方履行义务,也可以根据该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经法院调解的,除离婚调解书外还应当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中应当包含子女抚养条款。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由法院重新裁定执行;判决离婚的,可以按照离婚判决书中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条款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付抚养子女的费用。也就是说,离婚后,如果一方未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后果是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在申请执行前,应取得有利的判决,否则申请执行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根据职权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措施:
1.提取、扣押被申请人的储蓄或者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产移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强制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