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男(女),出生于XX年XX月XX日,住在。XX省XX市XX县XX路,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XX,女(男),于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XX省XX市XX县XX路,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一、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二、判决儿子(女儿)XXX与原告(被告)共同生活,被告(原告)每月(年)支付抚养费XXX元。
三。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通过XX相识,恋爱一段时间后,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女)XX。婚前,被告在原告面前表现出一副老实巴交的形象。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婚后,男方经常酗酒赌博。多次醉酒后,他回家发疯。他在外面赌博也欠了很多赌债。更何况生孩子本来就需要生活各方面的开支,被告却不老实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原告多次劝说,被告不知悔改。现在双方感情真的断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只有银行存款XX元,被告的赌债属于个人债务,与原告无关。现在我有一个X岁的儿子(女儿)。由于被告生活贫困,跟随原告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终因为被告生活贫困,不关心家事,双方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在此传达
Xxxx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XXX(按指纹)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