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月工资时应当按照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实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已经发放的实得工资,还包括未发放的工资部分。
即便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应得工资还应当加上用人单位代为扣除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工会会费等。所以,在计算应得工资时,要以最后实得工资加上以上项目,才是应得工资。
计算应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工资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应得工资;,但由于存在以下工资扣减的情形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以下称;实发工资;)一般会少于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