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保护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当然保险也不是万能的,有些情况保险公司就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种情况都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进行整理。
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赔偿有哪些情形:
1、由于战争(不包括战争计划)入侵、外来敌人的行为、敌对行为(不论宣战是否)、内战、反叛、革命、起义、兵变或政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在承保范围第1项下指明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在雇佣期间的个人伤害和死亡
3、为被保险人所有、占有、租用的或由被保险人照料、看管、控制的财产和船只的损坏和毁坏、或被保险人的因某种原因进行实际控制的财产(不包括本保险项下承保的合同下的操作)
4、核辐射与核污染
5、因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索赔
6、非保险合同承保的作业引起的责任
7、钻探作业中的责任
相关知识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它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理论,但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
首先,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
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
再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
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其中每一类业务又由若干具体的险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