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为7个工作日。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按照有关判决执行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的结果。但是强制执行从申请到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
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但中止执行期间应扣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申请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