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想要踏入婚姻的殿堂是需要按照规定领取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结婚公证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去的。 结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当事人应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申请人为出国定居、探亲、陪读等一般情况下需办理结婚公证。 (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只要你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你过几年都有效。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一)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四)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五)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六)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七)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八)国外和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婚证公证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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